買兩份意外險賠付是不是兩份都分別賠付?意外醫療保險的賠付必須滿足哪些條件?

發布時間:2023-05-23 16: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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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兩份意外險賠付是不是兩份都分別賠付?

1、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重復保險的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各保險人按照其保險金額與保險金額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五十六條重復保險的投保人應當將重復保險的有關情況通知各保險人。

重復保險的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各保險人按照其保險金額與保險金額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

重復保險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部分,請求各保險人按比例返還保險費。

重復保險是指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與兩個以上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且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保險。

意外醫療保險的賠付必須滿足哪些條件?

1、突發的

意外的發生一定是突發的,即人體受到猛烈而突然的侵襲所形成的傷害,并且傷害的原因與結果之間具有直接瞬間的關系。

2、非本意的

意外的發生一定是非本意的,即非當事人所能預見,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傷害,對于傷害的結果是無法預測的。

3、外來的

意外的發生一定是外來的,即傷害的原因為被保險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所致。

4、非疾病的

意外的發生一定是非疾病的,即損害的造成不是由被保人身體本身的因素或疾病引起的。

標簽: 意外險賠付 分別賠付 意外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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