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摔傷請假試用期能延長嗎?試用期員工意外受傷怎么處理?

發(fā)布時間:2023-05-23 08: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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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進行延長,會扣除病假期間的試用期限。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wù)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員工意外受傷怎么處理?

按工傷處理,只要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guān)系且受傷情況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十五條之規(guī)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條規(guī)定之情形)的,無論是否處于試用期之內(nèi),也無論是否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都應(yīng)認定為工傷并按工傷待遇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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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員工摔傷請假試用期能延長嗎?試用期員工意外受傷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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