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的遺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繼承的遺產可以執行么?

發布時間:2023-05-26 09: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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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律問答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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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的遺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取得的財產是屬于夫妻共同的財產,但被繼承人明確遺產歸屬被繼承人的除外。

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繼承的遺產可以執行么?

繼承遺產可以被執行。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于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執行被執行人的遺產。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遺產償還債務。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的,對其權利義務承受人履行義務。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遺產償還債務。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的,由其權利義務承受人履行義務。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遺產償還債務。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的,由其權利義務承受人履行義務。

標簽: 繼承的遺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原標題:繼承的遺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繼承的遺產可以執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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