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未過戶的合同符合哪些法定條件才有效?

發布時間:2023-05-23 15: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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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房屋買賣合同違約如何承擔違約責任

房屋買賣合同違約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分別有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二、

房屋買賣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找法網提示您,房屋買賣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

房屋買賣未過戶的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買賣未過戶的合同符合如下法定條件有效: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第一款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百九十五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標簽: 房屋買賣合同違約 房屋買賣糾紛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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