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起訴流程怎么走?民事訴訟一般多久開庭?

發布時間:2023-05-31 13: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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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律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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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起訴流程怎么走?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民事訴訟一般多久開庭?

不能超過3個月

“不能超過3個月。一般的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為3個月,特殊情況需要院長批準適當的延長;但從立案到開庭,原則上不能超過3個月;可以到立案庭咨詢,是否因為證據不全而沒有立案,法院接收材料不等于同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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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民事訴訟起訴流程怎么走?民事訴訟一般多久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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