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我們的房子,現在還要求我們交錢,哪有這道理?”
正常情況下小區拆遷時,居民們都會獲得一些補償。而鄭州南流小區進行征遷,貼出的公告卻要求居民每平方米先繳納1500元。這是怎么回事?
小區所在的鄭州高新區石佛辦事處回應稱,南流小區房屋屬于小產權房,這筆錢主要用于土地使用費和辦證費。
小區多套房子開拆,居民擔心安全隱患
“6月份以來,我們小區多套房子門窗被拆了。”6月15日,鄭州高新區南流小區居民王克(化名)告訴河南商報記者,自從小區張貼出征遷公告后,就時常有人大半夜“拆房子”。
“目前總共有10套左右開拆了。”王克介紹,那些房子家具都已經基本搬空,門窗大都已經拆卸,甚至里邊的線路、管道也遭到破壞,“馬上就放暑假了,這些房子對孩子們來說,是很大的安全隱患。”
“到目前為止,我們不知道究竟是誰在拆這些房子。”小區居民徐工(化名)表示,“就算是要拆遷,起碼也得等大部分居民都搬走吧。”
6月15日下午,河南商報記者來到南流小區進行了實地探訪。正如居民們所說,有一些房屋除主體結構外已經基本拆完,里邊線路、管道裸露。在一套房子門口,河南商報記者發現原本的防盜門已經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用雜物簡單遮擋。門口一側墻上寫著“危險勿進”。
小區進行征遷,每平方米需繳納1500元
王克告訴河南商報記者,小區很多房子動工開拆,給居民們帶來的是生活上的不便。而張貼出來的兩份征遷公告更是讓大家“惴惴不安”。
在小區一些樓房墻體上,河南商報記者見到了兩份征遷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其中第一份公告顯示,為推進西流湖B7片區拆遷工作,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了《石佛辦事處南流小區征遷補償方案》,于6月1日至6月24日簽訂征遷協議。第二份公告則詳細介紹了具體補償方案。
第二份公告中顯示,南流小區具體安置標準為,按照原房本確定的建筑面積按1∶1標準予以安置,不再予以貨幣補償。拆遷過渡補助費為按照實際過渡期,自簽訂協議當月起,過渡費按照每月16元/㎡標準,每半年發放一次。
公告中還明確,被征遷戶應該在簽訂《鄭州高新區石佛辦事處南流小區改造征遷集體土地成套住宅回住安置協議》《財產放棄保證書》的同時,按照1500元/㎡標準繳納土地使用和辦證等費用。對繳納的土地使用和辦證費,在簽訂安置協議時一次性繳納的,每平方米享受5%的優惠;在交房時補足的,按每平方米上浮5%繳納。
“拆我們的房子,現在還要求我們交錢,哪有這道理?”徐工告訴河南商報記者,大部分居民并沒有主動提出搬遷,如果政府需要搬遷,大家也會同意,只是不能不考慮老百姓的生活。
“補償面積和我們現在的房子一樣,我們還要交錢,然后還得在外漂泊不知道多少年。這協議有幾個人會同意?”徐工稱,小區房子最小的只有60㎡,按照政府提供的每月16元/㎡的過渡費補助標準,總共不到1000元。就目前市場行情,租一個單間就所剩無幾了。
回應
石佛辦事處:房屋是搬走的居民自行拆除,小區房屋屬于小產權房
針對南流小區近期出現的情況,6月15日下午,河南商報記者前往石佛辦事處了解情況。
該辦事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南流小區近期出現“有房屋開拆”現象,并非政府部門進行的,而是在公布拆遷公告后,目前已經有大約50戶居民簽訂協議,其中有一部分居民搬走后,想要將門、窗等拆下來賣錢,政府允許他們在保證安全前提下進行拆除,所以在近期才出現“有房屋開拆”現象。
針對南流小區征遷補償安置方案,該負責人稱,南流小區房屋屬于小產權房,所使用的土地為集體土地,并非國有土地房屋征遷,所以才按照貼出的方案執行。
河南商報記者注意到,南流小區居民目前持有的房本為南流村居民委員會發的產權證。
不過有業主指出,購房時是按照商品房購買的,并不清楚屬于小產權房。對此,該負責人回應,南流小區后期售房時,可能有宣傳說努力轉變為商品房,可經過努力,目前并沒有實現,依舊是小產權房。
也有居民提出,經過向房管部門查詢得知,南流小區土地在2007年已經轉變為國有土地。
石佛辦事處上述負責人稱,針對此事專門向土地部門進行了咨詢,目前南流小區土地進行了國有土地收儲,但還沒有進行國有土地登記確權,所以目前依舊只能算集體土地。
該負責人介紹,關于小產權房目前并沒有統一明確的補償安置標準。鄭州高新區之前的規定是一套房無論大小每月1200元過渡費。考慮到政策延續性及物價上漲等因素,最終確定了南流小區每月16元/㎡的標準。
至于居民們反映的每平方米需要先繳納1500元,該負責人表示,這筆錢是用于土地使用和辦理相關手續的,主要是未來將小產權房轉變為大產權房。
該負責人稱,目前公告的南流小區征遷補償安置標準,是專門研究確定的方案,變動的可能性不大。(河南商報陪辦記者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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