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姻緣走到盡頭 大商鄭州總部將揮別花園路
于2020年疫情期間關閉河南1號店之后,大商在河南又遇到更大挫折。7月30日,新的消息傳來:大商新瑪特被限期搬離花園路鄭州國貿中心,和房東新田置業的13年姻緣走到盡頭。
鄭州商業中的這一黃金位置,在大商撤離后,將由房東新田接手。
一紙公告,限大商新瑪特7天內搬離
7月30日,河南商報記者了解到,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公告,要求大商股份(鄭州)商貿有限公司、大商集團鄭州新瑪特購物廣場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員,自公告發出后7日內搬離。
河南商報記者7月30日上午在大商新瑪特購物廣場(鄭州國貿中心店)二樓見到了該“限期搬離公告”,發出通知的日期是7月29日。
公告內容顯示,河南新田置業有限公司、河南鄭州國貿商業有限公司與大商股份(鄭州)商貿有限公司、大商集團鄭州新瑪特購物廣場有限公司發生了租賃合同糾紛案,該糾紛案經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于2019年10月12日作出的裁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
該案申請執行人為河南新田置業有限公司、河南鄭州國貿商業有限公司。
根據限期搬離公告,鄭州國貿中心涉及該執行案的商戶面臨兩種選擇:如需繼續經營的,自本公告張貼之日起7日內與河南鄭州國貿商業有限公司聯系并書面確認;如不再續約經營的,自本公告張貼之日起7日內將所屬全部物品搬離涉案房產。逾期未書面確認又不搬離的,鄭州中院將依法強制執行,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對于此次搬離,大商方多位高管不愿接受采訪。河南商報記者向新田方確認了這一消息,相關負責人表示:平穩過渡,員工和商戶全部接收。
7月30日一早,河南商報記者探訪該店時,詢問了多家商戶,不少商戶表示還不知情,也有商戶表示已經知道公告內容,但不會撤離該商場。
2007年高調進入花園路,與新田牽手13年后解散
大商此次搬離花園路,其在豫之痛不低于去年關閉金博大店——那是“東北虎”入豫的河南首店。
作為全國百貨業龍頭,“東北虎”大連大商集團繼天價高調拍下鄭州金博大城3年的經營權后,于2007年10月25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進駐鄭州國貿中心,這是大商在豫的鄭州總部,也是新田置業的河南國貿中心引入的最大商業品牌,堪稱商業聯姻,讓二者在這里一戰封神。
彼時,花園路商圈還處于城中村,新田置業正在籌謀在這樣一片村落中開辟出關虎屯商圈。大商的名望、野心、商業操作理念,無疑和新田一拍即合。
正是雙方的這段姻緣,加上丹尼斯花園路店的競爭,成就了后來新鄭州人匯聚的“關虎屯”,進而有了如今的花園路商圈。
此舉當時被媒體形容為“新貴掘金花園路”,最終該店在2008年9月開業。
根據開業時的信息,大商新瑪特鄭州國貿店共有8層,單層建筑面積近8000平方米。
據了解,大商國貿店是大商集團在華北乃至整個中國商業拓展戰略中重要的一枚棋子,要使鄭州市成為大商集團南下擴張的一個堅實支點。
而今,隨著花園路商圈的崛起,該店周邊競爭對手林立。房東新田置業麾下的新田商業,也已成為河南商業中的佼佼者。
此次13年聯姻就此解散,大商之痛可想而知。
核心焦點系租金問題
13年姻緣,何以通過法院一紙公告的方式分手?
雙方的訴訟記錄顯示:大商股份(鄭州)商貿有限公司、大商集團鄭州新瑪特購物廣場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向河南新田置業有限公司、河南鄭州國貿商業有限公司支付2019年1月至4月的部分租金,并已按照《備忘錄(一)》中“以后每年實際支付租金不低于上年租金標準”的約定,參照2018年度的租金標準,于2019年6月10日將其所欠租金補齊。
這也意味著,雙方曾經因為租金問題發生過糾紛,并有過拖欠租金的情況。
另一份裁判文書顯示,新田置業與大商新瑪特公司之間的房屋租賃與管理合同多次簽訂補充協議及備忘錄,其中提到,大商股份公司、大商新瑪特公司向新田置業、國貿公司支付違約金2903萬元;大商股份公司、大商新瑪特公司從涉案租賃房屋中搬離,并向新田置業、國貿公司支付自2019年9月1日起至實際搬離之日期間的租金(按照年度租金5806萬元、月租金4838333.33元為標準進行計算)。
在業內看來,新田收回大商新瑪特所在位置勢在必行。目前新田360花園路店的體量僅有大約3萬平方米。它的競爭對手有高開高走的正弘城、以首店集合為特征的建業凱旋廣場,新田360需要在體量和體驗感上進一步提升。
大商也急需挽回連續閉店的影響,提升在河南商業的信賴度。2021年初,大商集團旗下鄭州地區集團、新鄉地區集團、漯(河)信(陽)公司已進行整合,三者合并后改稱大商集團河南地區集團公司,希望通過區域扁平管理,改變分散局面。
只是,目前大商在豫的部分核心高管已經調離河南,大商集團河南地區集團公司在此次失去大商新瑪特這一鄭州總部后,如何再打造一個高光大本營,也是不小的挑戰。(河南商報首席記者楊桂芳記者金艾琳文/圖)
-
無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