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加強地方債發行風險防范 合理制定發行計劃
據財政部2月21日消息,財政部印發關于做好2017年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對于公開發行債券(含新增債券和公開發行置換債券),各地應當按照各季度發行規模大致均衡的原則確定發行進度安排,每季度發行量原則上控制在本地區全年公開發行債券規模的30%以內(按季累計計算)。

通知指出,一是合理制定債券發行計劃,均衡債券發行節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省政府批準自辦債券發行的計劃單列市新增債券發行規模不得超過財政部下達的當年本地區新增債券限額;置換債券發行規模上限原則上按照各地上報財政部的置換債券建議發債數掌握。發行置換債券償還存量地方債的,應當在置換債券發行規模上限內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省政府批準自辦債券發行的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以下統稱地方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地方債發行的計劃管理。地方財政部門應當加大采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置換債券的力度。
二是不斷提高地方債發行市場化水平,積極探索建立續發行機制。地方財政部門應當按年度、項目實際統籌設計債券期限結構,可適當減少每次發行的期限品種。鼓勵發行規模較大、次數較多的地區,研究建立地方債續發行機制,合理設計地方債續發行期限品種、規模,每期債券可續發1-2次,以適當增大單期債券規模,同時避免出現單次兌付規模過大。
三是進一步規范地方債信用評級,提高信息披露質量。財政部將積極推動相關行業協會研究制定地方債信用評級自律規范,強化對地方債信用評級機構的行業自律。財政部將研究建立地方債信用評級機構黑名單制度。地方財政部門應當進一步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是進一步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改善二級市場流動性。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在合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研究推進地方債銀行間市場柜臺業務,便利非金融機構和個人投資地方債。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研究推進通過財政部深圳證券交易所政府債券發行系統發行地方債。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積極在上海等自由貿易試驗區發行地方債,吸引外資法人金融機構更多地參與地方債承銷。鼓勵地方財政部門在地方國庫現金管理中更多接受地方債作為質押品。
五是加強債券資金管理,按時還本付息。地方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地方債還本付息工作,制定完善地方債還本付息相關制度,準確編制還本付息計劃,提前落實并及時足額撥付還本付息資金,切實維護政府債券信譽。
六是密切跟蹤金融市場運行,防范發行風險。地方財政部門應當認真分析宏觀經濟形勢,密切關注債券市場運行情況,加強地方債發行風險的防范和應對。地方財政部門應當加強與承銷團成員溝通,通過召開承銷團成員座談會等方式,充分了解各成員債券投資計劃、應債資金規模等情況,合理制定地方債發行安排,避免出現地方債未足額發行等風險事件。
七是做好發行系統維護、現場管理、登記托管等工作,不斷提高地方債發行服務水平。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債登記公司)、上交所、深交所等財政部政府債券發行系統業務技術支持部門(以下簡稱支持部門),應當認真做好發行系統維護工作,建立健全地方債發行服務制度,合理設計地方債發行服務工作流程,嚴格加強內部控制,不斷提升發行服務水平。
八是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地方債發行工作順利完成。地方財政部門應當不遲于2017年3月31日,向財政部上報全年債券發行總體安排。
-
無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