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多少 什么情況下可判處緩刑?

發布時間:2023-05-16 14: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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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找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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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多少 什么情況下可判處緩刑?

1、車輛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要視個案的具體情況而定,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不同,賠償數額也有所不同。

2、交通事故致人身損害的主要賠償項目為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等主要項目。各個省份會根據本地的統計數據公布統一的標準。當事人需要根據自身的戶籍情況、傷殘等級、家庭成員中被撫養人情況、個人收入情況、住院治療護理情況等因素提供證據予以確定賠償數額。

3、當事人在交通事故發生后需要注意收集交通事故認定書、病歷、醫療費發票和清單、個人收入證明、居住證明、家庭成員戶籍情況、交通費等證據,以便在訴訟中適用。

雖然在以上三種情形中適用代位賠償,但是,保險公司只負責墊付搶救費用,因為交通事故造成的其他財產損失,保險公司都不會代位賠償的。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直接跟肇事者索要賠償金即可,有沒有保險都不影響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什么情況下可判處緩刑?

在審判實踐中,從醉駕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和行為人的人身危險大小入手,以“定定量”的方式,明確以下區分原則:

1、對于沒有發生交通事故,行為人認罪、悔罪,且無其他法定或者酌定從輕、從重處罰情節的,一般可以認定為醉駕情節較輕;對于雖然發生交通事故,但只造成輕微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且被告人積極賠償取得諒解,無其他從重處罰情節的,也可以認定為醉駕情節較輕;對于既有從輕處罰情節又有從重處罰情節的,是否整體上認定為醉駕情節較輕,應當從嚴掌握。根據《刑法》第72條的規定,對醉駕情節較輕的,依法可以適用緩刑。

2、犯罪情節輕微可以免予刑事處罰的,除不低于緩刑的適用條件外,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被告人無從重處罰情節,原則上沒有發生交通事故,即便發生交通事故,也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或者輕微人身傷害,且被告人積極賠償,取得被害人諒解;

(2)至少具備一項法定或者酌定從寬處罰情節,如自首、坦白、立功、自動停止醉駕等;

(3)醉酒程度一般,血液酒精含量在160毫克/100毫升以下;

(4)有符合情理的醉駕理由,如為救治病人而醉駕、在休息較長時間后誤以為醒酒而醉駕、為挪動車位而短距離醉駕等。

3、犯罪情節顯著輕微可以不認為是犯罪的,除不低于免予刑事處罰的適用條件外,在“量”上應當更加嚴格把握,要求同時具備:

(1)沒有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僅造成特別輕微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

(2)血液酒精含量在100毫克/100毫升以下;

(3)醉駕的時間和距離極短,根據一般人的經驗判斷,幾乎沒有發生交通事故的可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因此當事人如果醉酒駕車導致了交通事故,但是交通事故不嚴重,那么很有可能會對當事人判處緩刑,不過具體也要看當事人的悔罪情節,以及它實際造成的具體交通后果,不過只要當事人造成了交通后果,那么當事人肯定是會被吊銷駕照的,而且非常有可能吊銷駕照之后,終生不能再考取駕照。

標簽: 一般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多少交通事故賠償

   原標題:一般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多少 什么情況下可判處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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