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以搶奪、藏匿等方式爭奪未成年子女撫養權 法院將開展監護職責教育

發布時間:2023-05-31 05: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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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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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兩部門:以搶奪、藏匿等方式爭奪未成年子女撫養權 法院將開展監護職責教育

光明網北京5月30日電 (記者 孫滿桃)當前,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已成為離婚案件中的高發事件,這一現象既是司法問題,更是社會問題。

今日,最高人民法院會同全國婦聯聯合公開發布《關于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離異的,明確告知其在訴訟期間、分居期間或者離婚后,應當相互配合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責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絕或者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責任,不得以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爭奪撫養權或者阻礙另一方行使監護權、探望權。對違反規定的,人民法院將對其開展監護職責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導。

另外,《意見》還強調特殊保護,注重保護特定未成年人權益。《意見》對涉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的案件高度關注,人民法院可以主動開展調查評估,必要時依法提供家庭教育指導。對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的,人民法院、婦聯在開展家庭教育指導過程中應當與有關部門、人民團體、社會組織互相配合,視情采取心理干預、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社會救助、轉學安置等保護措施。對于未成年人存在嚴重不良行為或者實施犯罪行為的,在開展家庭教育指導過程中,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跟蹤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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