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訴訟費是多少?如何繳納離婚訴訟費用?

發布時間:2023-06-19 10: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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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原網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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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訴訟費是多少?

立案時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這是付給法院的費用,從50元到300元不等,涉及財產分割的,總金額不超過20萬元,不加案件受理費;財產總額超過20萬元的,按0.5%收取案件受理費。申請財產保全的,需要按照被保全財產的數額繳納保全費;被保全的財產不超過1000元的,需支付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按1%的比例繳納,但不超過5000元。

離婚案訴訟費怎么承擔?

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決定雙方承擔訴訟費用的比例,訴訟離婚費用由原告先行支付,原告自收到人民法院支付訴訟費用通知之日起7日內支付,當事人因生活困難無力支付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

如何繳納離婚訴訟費用?

(1)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原告先行支付,提前繳納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減征或者免征。原告在墊付期間未先行支付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仍未先行支付的,或者訴訟費用緩交、減交、免交申請未經人民法院批準仍未先行支付的,訴訟自動撤回。根據撤訴離婚案件的情況,沒有新情況、新原因,6個月內又起訴,受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雙方都有責任,由雙方共同承擔,但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確定。根據人民法院的決定,訴訟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離婚財產分割有哪些注意事項?

(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屬有書面或口頭約定,雙方無爭議的,按照有關約定辦理離婚,但規避法律、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約定無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別管理、使用、取得的財產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歸對方所有。但是,如果差別較大,財產較多的一方應予以彌補。

(3)主張是一方當事人個人財產的承擔舉證責任,不能證明的只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4)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分,但可能因一方過錯等原因導致分配不均。

(5)夫妻財產分割協議在離婚后生效,僅對夫妻雙方具有約束力,不能用于對抗第三人,如第三人的債權。

(六)離婚時一方隱瞞或者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判決中少分或者不分,但是個人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被錯誤隱瞞或者轉移的,不影響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7)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不脫離家庭共同財產。一方要求財產分割的,可以先處理離婚案件和已經查明的財產問題,通知雙方當事人處理目前難以查明的財產分割問題,不影響離婚案件的審理。

(8)如果是事實婚姻,財產分割按正常離婚程序辦理;非法同居的,財產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辦理。

所以單獨財產分割的訴訟費用不可能一樣。但原告本人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財產的數額計算訴訟費。在國家規定的民事訴訟收費標準的相關法律法規中,相應的收費比例也制定的非常明確。相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數額,民事訴訟費用其實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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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離婚案件訴訟費是多少?如何繳納離婚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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