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眾籌的運營模式有哪些?股權眾籌有哪些法律風險?

發布時間:2023-05-31 08: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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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今日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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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眾籌是指公司出讓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資者,投資者通過出資入股公司,獲得未來收益的一種基于互聯網渠道而進行融資的模式。股權眾籌的另一種解釋就是“股權眾籌是私募股權互聯網化”。

股權眾籌的運營模式有哪些?

憑證式:憑證式眾籌主要是指在互聯網通過賣憑證和股權捆綁的形式來進行募資,出資人付出資金取得相關憑證,該憑證又直接與創業企業或項目的股權掛鉤,但投資者不成為股東。

會籍式:會籍式眾籌主要是指在互聯網上通過熟人介紹,出資人付出資金,直接成為被投資企業的股東。

天使式:與憑證式、會籍式眾籌不同,天使式眾籌更接天使投資或VC的模式,出資人通過互聯網尋找投資企業或項目,付出資金或直接或間接成為該公司的股東,同時出資人往往伴有明確的財務回報要求。

股權眾籌有哪些法律風險?

一、觸及公開發行證券或“非法集資”紅線的風險

股權眾籌的發展沖擊了傳統的“公募”與“私募”界限的劃分,使得傳統的線下籌資活動轉換為線上,單純的線下私募也會轉變為“網絡私募”,從而涉足傳統“公募”的領域。在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時代背景下,“公募”與“私募”的界限逐漸模糊化,使得股權眾籌的發展也開始觸及法律的紅線。

二、存在投資合同欺詐的風險

股權眾籌實際上就是投資者與融資者之間簽訂的投資合同,眾籌臺作為第三人更多的是起居間作用。我國的股權眾籌多采用“領投+跟投”的投資方式,由富有成熟投資經驗的專業投資人作為領投人,普通投資人針對領投人所選中的項目跟進投資。但是,如果領投人與融資人之間存在某種利益關系,便很容易產生道德風險問題,領投人帶領眾多跟投人向融資人提供融資,若融資人獲取大量融資款后便存在極大的逃匿可能或以投資失敗等借口讓跟投人嘗下“苦果”。

三、股權眾籌臺權利義務模糊

從股權眾籌臺與投融資雙方的服務協議可以看出,股權眾籌臺除了居間功能之外還附有管理監督交易的職能,并且股權眾籌臺要求投融資雙方訂立的格式合同所規定的權利義務也存在不對等。因此,股權眾籌臺與用戶之間的關系需進一步理清,并在雙方之間設定符合《公司法》[4]的權利義務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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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股權眾籌的運營模式有哪些?股權眾籌有哪些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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