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車處罰的規定內容是什么?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幾個月機動車駕駛證?

發布時間:2023-05-25 14: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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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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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酒后駕車處罰的規定如下:

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標簽: 酒駕醉駕 醉駕處罰 酒駕區分 醉駕含義

   原標題:酒后駕車處罰的規定內容是什么?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幾個月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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