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檢驗檢疫直通放行的企業須要哪些條件?行政處罰裁量檢驗檢疫的職能機關是誰?|環球快訊

發布時間:2023-06-28 16: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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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檢驗檢疫直通放行的企業須要哪些條件?

1、申請檢驗檢疫直通放行的企業應當是年進出口金額在150萬美元、以及兩年內無行政處罰記錄以及一年內未發生由于產品質量原因引起的退貨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申請通過之后才能夠直通放行。

2、法律依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8年第82號》

第六條 申請實施直通放行的企業應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一)嚴格遵守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法律法規,2年內無行政處罰記錄;

(二)檢驗檢疫誠信管理(分類管理)中的A類企業(一類企業);

(三)企業年進出口額在150萬美元以上;

(四)企業已實施HACCP或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并獲得相關機構頒發的質量體系評審合格證書;

(五)出口企業同時應具備對產品質量安全進行有效控制的能力,產品質量穩定,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年批次檢驗檢疫合格率不低于99%,1年內未發生由于產品質量原因引起的退貨、理賠或其他事故。

行政處罰裁量檢驗檢疫的職能機關是誰?

由衛生部門來進行行政處罰裁量,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有權實施行政處罰的機關有三類:

1、具有法定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

具有法定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得到明確授權,代表國家在某一領域內行使行政管理權限的行政機關。包括各級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稅務、土地、審計、衛生等部門。

2、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

工商所、稅務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機關的派出機構依相應法律、法規享有一定的行政處罰權,他們必須在授權法規定的行政處罰的種類、幅度范圍內實施行政處罰。超過授權法規定的處罰種類、幅度、數額的限制,該行政處罰無效。如《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稅務所可對個體工商戶及未取得營業執照而從事經營的單位、個人實施罰款數額在一千元以下的行政處罰。

3、受行政機關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處罰權的受托組織

標簽: 申請檢驗 檢驗檢疫 直通放行 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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