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加強職業技能培訓補貼資金監督 防止騙取挪用
據中國政府網網站消息,國務院近日發布《關于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的意見》。《意見》提出,加大對用于職業技能培訓各項補貼資金的整合力度,提高使用效益。完善經費補貼撥付流程,簡化程序,提高效率。要規范財政資金管理,依法加強對培訓補貼資金的監督,防止騙取、挪用,保障資金安全和效益。
中新社發 張浪 攝
《意見》明確了目標任務,建立并推行覆蓋城鄉全體勞動者、貫穿勞動者學習工作終身、適應就業創業和人才成長需要以及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實現培訓對象普惠化、培訓資源市場化、培訓載體多元化、培訓方式多樣化、培訓管理規范化,大規模開展高質量的職業技能培訓,力爭2020年后基本滿足勞動者培訓需要,努力培養造就規模宏大的高技能人才隊伍和數以億計的高素質勞動者。
《意見》提出,構建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體系。要完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政策和組織實施體系。面向城鄉全體勞動者,完善從勞動預備開始,到勞動者實現就業創業并貫穿學習和職業生涯全過程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政策。以政府補貼培訓、企業自主培訓、市場化培訓為主要供給,以公共實訓機構、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和行業企業為主要載體,以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創新培訓為主要形式,構建資源充足、布局合理、結構優化、載體多元、方式科學的培訓組織實施體系。
《意見》要求,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全面加強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將企業職工培訓作為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重點,明確企業培訓主體地位,完善激勵政策,支持企業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鼓勵規模以上企業建立職業培訓機構開展職工培訓,并積極面向中小企業和社會承擔培訓任務,降低企業興辦職業培訓機構成本,提高企業積極性。對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推動企業健全職工培訓制度,制定職工培訓規劃,采取崗前培訓、學徒培訓、在崗培訓、脫產培訓、業務研修、崗位練兵、技術比武、技能競賽等方式,大幅提升職工技能水平。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度,對企業新招用和轉崗的技能崗位人員,通過校企合作方式,進行系統職業技能培訓。發揮失業保險促進就業作用,支持符合條件的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健全校企合作制度,探索推進產教融合試點。
《意見》強調,深化職業技能培訓體制機制改革。建立技能人才多元評價機制。健全以職業能力為導向、以工作業績為重點、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職業道德養成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建立與國家職業資格制度相銜接、與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相適應的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完善職業資格評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評價方式,促進評價結果有機銜接。健全技能人才評價管理服務體系,加強對評價質量的監管。建立以企業崗位練兵和技術比武為基礎、以國家和行業競賽為主體、國內競賽與國際競賽相銜接的職業技能競賽體系,大力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競賽活動,積極參與世界技能大賽,拓展技能人才評價選拔渠道。
《意見》還要求,提升職業技能培訓基礎能力,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教學資源建設。緊跟新技術、新職業發展變化,建立職業分類動態調整機制,加快職業標準開發工作。建立國家基本職業培訓包制度,促進職業技能培訓規范化發展。支持彈性學習,建立學習成果積累和轉換制度,促進職業技能培訓與學歷教育溝通銜接。實行專兼職教師制度,完善教師在職培訓和企業實踐制度,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可根據需要和條件自主招用企業技能人才任教。大力開展校長等管理人員培訓和師資培訓。發揮院校、行業企業作用,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教材開發,提高教材質量,規范教材使用。
此外,《意見》還提出,做好公共財政保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落實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政策,發揮好政府資金的引導和撬動作用。合理調整就業補助資金支出結構,保障培訓補貼資金落實到位。加大對用于職業技能培訓各項補貼資金的整合力度,提高使用效益。完善經費補貼撥付流程,簡化程序,提高效率。要規范財政資金管理,依法加強對培訓補貼資金的監督,防止騙取、挪用,保障資金安全和效益。有條件的地區可安排經費,對職業技能培訓教材開發、新職業研究、職業技能標準開發、師資培訓、職業技能競賽、評選表彰等基礎工作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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