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險精神損害賠償不能隨便定嗎?本車駕駛員死亡有交強險賠償嗎?

發布時間:2023-06-02 10: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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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產業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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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險精神損害賠償不能隨便定嗎?

間接損失等四種情況保險公司不賠償墊付

保監會近日向社會公布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按照條款規定,在5萬元的死亡傷殘賠償限額下,保險公司將負責賠償喪葬費、精神損害賠償等12項費用,但精神損害賠償必須依照法院判決或調解結果,同時條款規定,間接損失不賠。

條款包括總則、定義、保險責任、墊付與追償、責任免除、保險期間、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賠償處理、合同變更與終止、附則十個部分共二十七條。

條款規定,在5萬元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以及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在8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保險公司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對于符合規定的搶救費用,保險公司在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墊付。

與商業三者險不同,按照交強險條款規定,四種情況下保險公司要墊付搶救費用: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的;駕駛人醉酒駕車的;被保險機動車在被盜搶期間肇事的;被保險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其他損失和費用,保險公司不負責墊付和賠償。保險公司墊付搶救費用后,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但是也有四種情況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和墊付: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信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保監會人士解釋說,重復投保交強險無效,在同時投保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的情況下,將優先賠付交強險。交強險主要是對第三者進行賠償,而本車駕駛員和車上人員并不在第三者的責任范圍內,所以交強險不負責賠償。

本車駕駛員死亡有交強險賠償嗎?

律師解答

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駕駛員死亡的,交強險一般會進行賠償。先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賠償不足的部分,再由當事人根據責任認定書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標簽: 交強險駕駛員有死亡賠償嗎 強險精神損

   原標題:強險精神損害賠償不能隨便定嗎?本車駕駛員死亡有交強險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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