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銷售假藥行為的行政處罰有哪些?銷售假藥罪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發布時間:2023-06-16 13: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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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律解答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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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銷售幾盒假藥怎么處罰

銷售假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條:生產、銷售假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二、銷售假藥罪的認定標準

(一)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

(二)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貽誤診治的;

(三)所標明的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

(四)缺乏所標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五)其他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

三、實施銷售假藥行為的行政處罰

根據《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條規定,銷售假藥的,沒收違法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銷售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有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的予以撤銷,并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標簽: 銷售假藥罪的認定標準 實施銷售假藥行

   原標題:實施銷售假藥行為的行政處罰有哪些?銷售假藥罪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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