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滯納金如何算?養老保險滯納金有封頂嗎?

發布時間:2023-05-31 15: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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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滯納金如何算?

根據我國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即單位養老保險滯納金繳納金額=每月應繳養老保險費×欠繳天數×萬分之五。

【計算公式】:養老保險滯納金=應繳費總額×欠費天數×0.5‰

養老保險滯納金有封頂嗎?

養老保險滯納金是對不按繳納期限延期繳納養老保險施行的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金的一項懲罰警告,是對逾期當事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

養老保險的滯納金是按天加收繳納基數的千分之二,滯納金是有上限的九千元左右。到戶口所在區養老保險中心補交欠費。

標簽: 養老保險滯納金 養老保險 應繳費總額

   原標題:養老保險滯納金如何算?養老保險滯納金有封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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