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構成盜竊罪行政處罰標準是什么?盜竊罪能取保嗎?

發布時間:2023-06-26 12:06:55
編輯:
來源:法律解答
字體:

不構成盜竊罪行政處罰標準是什么?

不構成盜竊罪行政處罰標準是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盜竊罪能取保嗎?

盜竊的犯罪嫌疑人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才能辦理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依法應當逮捕,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4.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件,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不能結案,采取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害性的。

標簽: 不構成盜竊罪 行政處罰 處罰標準 法律

   原標題:不構成盜竊罪行政處罰標準是什么?盜竊罪能取保嗎?

>更多相關文章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