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保安有沒有執(zhí)法權?地鐵安保員的工作職責是什么?

發(fā)布時間:2023-05-12 11: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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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律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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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鐵保安有沒有執(zhí)法權?

地鐵保安沒有執(zhí)法權。對于于妨礙他人乘車擾亂乘車秩序的行為,城市交通管理機構只可以實施罰款的處罰措施。而不能執(zhí)法,因為執(zhí)法權只有法定機關、法律法規(guī)授權組織、法定機關委托行政機關才有。

地鐵保安有沒有執(zhí)法權?地鐵安保員的工作職責是什么?

地鐵安保員的工作職責是什么?

公交地鐵安全員的主要職責是全面提升防控等級,嚴打嚴防地鐵公交嚴重暴力犯罪。

公安部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要積極提請黨委政府加大投入,嚴打嚴防地鐵公交嚴重暴力犯罪,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對在地鐵公交實施嚴重暴力犯罪和攜帶爆炸等危險物品準備實施犯罪的,要采取果斷措施,堅決打擊、依法嚴懲,決不手軟。

在每列地鐵列車、每輛公交車上配備公交地鐵安全員,配備必要的防護、防暴設施和器材,推廣安裝安防新技術、新產(chǎn)品,組織開展培訓演練,提高識別違禁物品、發(fā)現(xiàn)報告可疑情況、組織應急逃生等基本技能。

標簽: 地鐵保安有沒有執(zhí)法權 地鐵安保員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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