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速讀:新民快評 | “克隆歌手”帶來的侵權問題更值得關注

發布時間:2023-05-22 10: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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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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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歌手孫燕姿最近突然火了。以“AI孫燕姿”的身份,接連“翻唱”《發如雪》《水星記》《好漢歌》等作品,十分相似的聲線和反差強烈的曲風,頗為吸引眼球,流量頻頻破百萬。這些與新加坡歌手孫燕姿無關,都是網友制作的——借助AI技術,將歌手的聲音素材經過數據訓練,模擬而成。

好奇地去點擊那些翻唱作品,很難聽完一整首歌。乍一聽很像,不到一分鐘就覺乏味。模擬,畢竟不是百分百還原。唱歌不僅需要音準和技巧,更離不開復雜的情感表達。音樂家陳其鋼認為,AI創作出的作品“可以平庸地以假亂真,卻不能直擊人心”。它有信息,儲備海量知識,但沒有心;它有技術,擅長萬千組合,但沒靈魂。

與歌聲是否打動人心相比,“克隆歌手”帶來的侵權問題更值得關注——可能侵犯歌手的肖像權和姓名權,以及原歌曲的知識產權。如果只是作歌自己聽,沒問題;當涉及上網傳播或賣專輯商用,就可能侵權,甚至涉嫌不正當競爭。一旦原唱歌手維權,制作者和發布者都可能面臨高額賠償。

“克隆歌手”們游走在灰色地帶,握著AI技術這把雙刃劍。一方面降低了內容生產的門檻,彌補了歌迷的遺憾,比如能讓鄧麗君、黃家駒、張國榮等已故歌手“復活”。另一方面也帶來了倫理和版權爭議。本可解放生產力的工具,濫用反會導致一系列侵權,阻礙創新發展。

新技術突飛猛進,新行業亟待規范。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上月發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對包括AI歌手在內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從算法設計、數據訓練、隱私保護等方面提要求,強調不得侵犯知識產權。這也是國家首次針對AIGC(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產業發布規范性政策。抖音平臺本月發布行業倡議,禁止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創作、發布侵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權、知識產權等;還要求發布者對人工智能生成內容加上顯著標識。

期待配套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不斷完善,人人都是AI技術的享用者,也應是知識產權的保護者。

曹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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