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逾期未交付引糾紛 法官高效執行促和解

發布時間:2023-07-03 16: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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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河北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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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制報訊 (記者 封穎慧 通訊員 崔瀟)“四年前買的房子,今天總算拿到鑰匙了。”6月17日,拿到新房鑰匙的崔某給邯鄲市峰峰礦區人民法院執行干警打來電話,激動之情溢于言表。

在申請執行人崔某與被執行人某房地產公司合同糾紛一案中,峰峰礦區某小區由被執行人開發建設。2019年,崔某到該小區售樓部看房,該房地產公司員工武某負責接待并帶領其實地察看案涉房屋,后崔某決定購買此處房屋,并將房款通過網上銀行轉給了武某。后武某因職務侵占罪被追究刑事責任,導致崔某購買房屋無法交付。后崔某與某房地產公司多次交涉無果,將其訴至峰峰礦區法院。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某房地產公司向崔某交付其所購房屋。但判決生效后,某房地產公司遲遲未履行法律義務,今年6月6日,崔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為了盡快解決申請人的住房“難”,執行法官立即聯系某房地產公司負責人翟某。與翟某交流過程中,執行法官了解到,該公司因案外人武某的犯罪行為亦造成很大損失,因此遲遲不愿交付房屋。對此,執行法官向其釋明,武某當時是作為被公司聘用的員工在售樓部售房,且崔某購房時對武某的犯罪行為并不知情,系善意相對人,因此武某的售房行為理應由公司承擔法律后果,該公司不能因案外人給其造成損失而對抗交付房屋行為。

最終,經過法官多次耐心釋法明理,某房地產公司主動履行了法律義務。6月16日,某房地產公司將房屋交付給崔某,雙方完成交付手續,該案僅用10天就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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