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如何協商解決?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3-05-22 11: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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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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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如何協商解決?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發生勞動爭議后:

(1)、企業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組織的,職工可以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內,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2)、當事人可以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當事人不服裁決,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當地基層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有哪些?

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如下:

1、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2、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

3、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

4、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一、勞動者用以下方式維權來保護自身權益:

1、協商,勞動爭議發生后,勞動者可首先與用人單位自行協商,以達成新的協議;

2、調解。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自行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調解。調解申請,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內提出;

3、仲裁。勞動爭議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主要途徑;

4、舉報投訴。縣級勞動部門都設有勞動監察部門,有權糾正和查處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5、訴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6、信訪。勞動者在勞動權益受到侵害時,還可以通過信訪的方式,向各級工會、婦聯以及政府信訪部門反映。

標簽: 勞動爭議如何協商解決 勞動者的合法權

   原標題:勞動爭議如何協商解決?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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