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與坦白的關系是什么?自首和坦白的相同之處是什么?
自首與坦白的關系是什么?
自首和坦白都是刑法中兩種常見的量刑情節。但是司法實務中,很容易混淆兩者的性質。這對于罪犯的量刑是有影響的。因此,為了維護罪犯的合法權益,做到罪責刑相適應。本文就自首與坦白的異同作相應分析。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動投案,向公安、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我國刑法規定,自首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廣義的坦白包括自首。狹義的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動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被司法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并接受國家審查和裁判的行為。
自首和坦白的相同之處是什么?
自首與狹義的坦白之間的相同之處是:
1.二者都以犯罪人實施了犯罪行為為前提;
2.二者在犯罪人歸案之后都能如實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
3.二者的犯罪人都具有接受國家審查和裁判的行為;
4.二者的犯罪人都可以得到適當的從寬處罰。
>更多相關文章
-
無相關信息
熱門推薦
酷圖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