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什么時候可以拿到?房產證和不動產證有什么區別?

發布時間:2023-05-31 13: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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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民企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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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什么時候可以拿到

房產證一般六個月可以拿到,手續如下:

1、辦房產證是在該房產所在地房產局,一般新房在入伙6個月就可以辦出房產證,如果是一次性付款購房就可以直接領房產證,如果貸款按揭買房就等按揭完后去貸款銀行拿到抵押合同;

2、商品房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后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3、商品房買賣雙方在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后,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后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4、在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后,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

房產證和不動產證有什么區別

房產證和不動產證的區別如下:

1、性質不同:

不動產證是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合二為一;

2、防輻射標簽不同:

房產證沒有防輻射標簽,不動產證有防輻射標簽;

3、內容不同:

房產證外頁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產權證,并無其它內容;房產證內頁內容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

不動產證的外頁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外,在其右上角寫有不動產登記抵押權、異地登記、查封登記等登記類型;不動產證內頁規定了權利人、證件種類、證件號、共有情況、權利人類型、登記原因、使用期限、取得價格(以萬元/平米為單位)。

4、發證機關不同:

房產證:發證機關是市(縣)房地產管理局(房產管理局)或市(縣)人民政府;

不動產權證:動產登記機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確定的、統一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部門。

5、版本不同:

房產證書只有一個版本,而不動產證書有兩個版本,單一版和集成版兩個版本。單一版證書記載一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而集成版證書記載同一權利人在同一登記轄區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

6、費用不同:

房產證需要當時辦理這些證書時,要按照土地面積、房產面積分別進行兩次測繪、繳納兩次測繪費用,繳納兩份制證成本費。不動產證測繪只要一次就行,制證的成本費也就收一次。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四條

國家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不動產登記遵循嚴格管理、穩定連續、方便群眾的原則。

不動產權利人已經依法享有的不動產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登記程序的改變而受到影響。

婚前男方買房婚后加女方名屬于共同的財產嗎

婚前男方婚后購房加女方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

1、結婚前一人出資買房,結婚前取得房屋產權,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并還清個人貸款或是全款買房的,房屋屬于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一人出資買房,在婚前已還清全部貸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仍認定為夫妻一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結婚前一人出資買房,結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銀行貸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司法實踐中將該房屋認定為個人財產,而夫妻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以及房屋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由雙方平分;而尚未償還的貸款則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4、結婚前一人出資買房,房屋落在對方名下,通常是出資方不具備購房條件的,才以對方名義購房,按共同共有處理。如果沒有特殊情形,多會視為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按登記方個人財產處理。

5、結婚前一人出資買房,房屋落在雙方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考慮出資情況,一律平分。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房產證換不動產證需要什么資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

3、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4、不動產界址、面積等材料;

5、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6、不動產權證書分單一版和集成版兩個版式,不動產登記原則上按一個不動產單元核發一本不動產權證書,采用單一版版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多個建設用地使用權或一戶擁有多個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可以將其集中記載在一本集成版的不動產權證書,一本證書可以記載一個權利人在同一登記轄區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八條

不動產以不動產單元為基本單位進行登記。不動產單元具有唯一編碼。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

不動產登記簿應當記載以下事項:

(一)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用途等自然狀況;

(二)不動產權利的主體、類型、內容、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權屬狀況;

(三)涉及不動產權利限制、提示的事項;

(四)其他相關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標簽: 房產證什么時候可以拿到 房產證和不動

   原標題:房產證什么時候可以拿到?房產證和不動產證有什么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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