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宛城法院:執行利劍出鞘 盡顯“執”責擔當

發布時間:2024-04-12 18: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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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華網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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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進一步維護司法權威,4月10日,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法院持續開展集中執行行動,用實際行動解決人民群眾急難盼愁的問題。

南陽市宛城法院:執行利劍出鞘 盡顯“執”責擔當

“我簽字,我承諾于2024年4月17日前履行3000元,2024年4月底前再履行12000元,剩余欠款自2024年5月起每個月20號之前償還中請人1500元至款履行完畢。”被執行人董某向執行干警表示接受調解,并與申請執行人陳某當場握手言和。

原來,被執行人董某因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陳某借款50000元,出具借條后,董某一直未安約定還款。陳某多次催要無果,將董某訴至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法院。該案審理過程中,當事人達成協議。協議生效后,董某仍拒不履行且故意躲避債務,陳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6點50分,執行干警將被執行人董某依法拘傳,經執行干警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勸導,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南陽市宛城法院:執行利劍出鞘 盡顯“執”責擔當

6點49分,執行干警到達被執行人王某住處,把王某喊出家門,向其釋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法律后果。被執行人王某向執行干警說明其目前獨自一人照顧孩子不易,請求執行干警允許她先送孩子上學。為盡可能不影響孩子,執行干警改變原本的拘傳方案,給被執行人下達了傳票,要求被執行人按照傳票指定的時間到庭履行義務。被執行人王某承諾自己一定按時到庭,并對法官的理解和照顧表示感謝。

7點11分,執行干警到被執行人王某居住地,將其依法拘傳,并向其說明嚴重后果。在強大的執行攻勢下,被執行人王某認識到錯誤,當即履行了10000元。

“喂,張法官嗎?我在黃臺崗看到黃某了,你們快來,我在這兒等你們!”8點52分,執行干警接到線索后,立即奔赴執行現場,成功將被執行人黃某強制拘傳到法院。但黃某仍以沒錢為由拒絕履行,法院依法對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強制措施。

直至下午17點,本次行動共現場調查被執行人財產線索25處、強制拘傳被執行人8人,執行完畢各類案件4件,達成執行和解6件,執行到位39.5萬余元,對2名規避執行、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影響。(供稿:段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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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南陽市宛城法院:執行利劍出鞘 盡顯“執”責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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