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平縣法院:高效調解涉企案 司法為民護營商 全球要聞

發布時間:2024-05-23 09:16:27
編輯:
來源:中華網河南
字體: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024年5月20日,侯濤法官剛結束庭審到辦公室,門口處傳來一個激動的聲音:“請問這是侯法官辦公室嗎?”侯法官一看來人,立馬起身迎接,原來是前段時間一個案件的原告方,“我們是來給侯法官送感謝信和錦旗的,您審理的我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在我司的訴訟史上堪稱快速司法的典范,也為我司解決了多年未解決的工程款問題,無愧是人民的好法官!”來人興奮地表達著自己的感謝之情。這是怎么一回事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案情回顧

2020年9月14日原告甲方某公司與被告乙方簽訂樁基工程施工合同,2021年1月12日雙方簽訂補充合同。合同簽訂后,甲方按照合同約定及乙方要求于2020年9月17日試樁施工完成,2020年11月12日開工,2021年1月21日竣工并完成了現場交接;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共同檢查驗收,各項工作均合格,2021年1月23日甲方撤場。2022年7月14日甲方申請結算,2022年8月1日乙方同意結算。2022年9月15日簽署樁基工程結算表,結算金額3505000元。后乙方支付工程款2450000元,尚欠1055000元。甲方遂于2024年3月13日將乙方起訴至鎮平縣法院。

調解過程

案件受理后,考慮到為助力企業活力,優化法治營商環境,承辦法官侯濤秉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原則,多次翻閱卷宗、查閱資料、研判案情,認真審查雙方的合同內容,以最大化落實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出發點,全面梳理雙方爭議的焦點問題,多次通過電話、微信、“背對背調解”等方式與雙方當事人溝通,不斷對雙方進行釋法明理,幫助雙方分析訴訟風險和訴訟成本。經過反復協調溝通,雙方當事人對未付工程款達成一致調解意見。該案成功調解,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的效果。于是也有了文中開頭那一幕。

“春風化雨助調解,司法為民促雙贏。”下一步,鎮平縣法院繼續踐行“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把高效審理涉企案件作為護航經濟發展的重點,充分發揮司法能動性,及時跟進調處涉企矛盾糾紛,服務保障企業健康發展,助力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供稿:王苗苗)

標簽: 鎮平縣法院 高效調解涉企案 司法為民

   原標題:鎮平縣法院:高效調解涉企案 司法為民護營商 全球要聞

>更多相關文章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