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后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后法院會主動進行查封嗎?不用申請保全財產了嗎?

發布時間:2023-05-12 08: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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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制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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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后不用保全財產,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后法院會主動進行查封、扣押和凍結。裁決規定有效期的,敗訴方需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裁決書的內容履行自己的義務,逾期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法院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四十九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標簽: 強制執行后不用保全財產

   原標題:強制執行后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后法院會主動進行查封嗎?不用申請保全財產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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