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70年產權到期后還是自己的嗎?專家來告訴你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后還是自己的嗎?專家來告訴你
現在房子是熾手可熱的一個東西,越來越多的人買房了,沒有買房的人也希望有一套自己的房子,那么問題來了,70年產權到期后房子還是自己的嗎?越來越多的人都有這么一個疑問,今天專家就來告訴你。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正式對外公布,對長期以來社會所關注的八大產權問題明確了方向,《意見》明確提出: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續期的法律安排、細化規范征收征用法定權限和程序、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等。《意見》的出臺,西安的專家、學者、地產從業者、市民又有什么樣的看法呢?
不必擔心使用權到期后政府會收回
關鍵意義在于中央明確了解決這一問題的導向,即推動形成全社會對公民財產長久受保護的良好和穩定預期。對于給予被征收征用者公平合理補償,這需要在法律上明確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圍,即使涉及公共利益,也要目的正當、程序正當、足額補償。要讓百姓有知情權,以及一定的參與權和決定權。這兩個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大眾的權益。《意見》提出財產權利保護問題,實質是承認并尊重房產已經成為城鎮居民重要財產權的現實。對于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的處理,要拿出妥善的辦法。盡管沒有出臺具體的內容,但指明了要向有利于財產保護的方向進行制度設計。由此可見,對于個人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政府會收回的擔心是不必要的。
傳遞積極信號利于完善產權制度
目前《意見》的出臺,短期內對西安的房地產市場和房地產開發商來說,沒有什么影響。但是長遠來看,對民眾是有非常深遠的意義,是對公民自身利益和個人財產的保護,也是共享機制的保護。是政府在推動社會福利方面的舉措,有利于民主制度和產權制度的更加完善。
中央以前以及未來制定的關于產權保護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宗旨都是為了實現“有恒產者有恒心”的目標,現行法律中關于住宅建設用地到期后的規定是自動續期,但自動續期不等于無條件無償續期,這為法律的實際執行留下了很大漏洞,此次意見的出臺就是針對這類問題,要求盡快完善有關法律法規。雖然未來法律到底會如何修訂尚不明確,但“推動形成全社會對公民財產長久受保護的良好和穩定預期”這一點表述也傳遞出積極信號,就是有關法律和政策肯定還是會以有利于老百姓為方向。
如何續期是重點可平抑房價 穩定民心
這是我國首次以中央名義出臺產權保護的頂層設計。這對有著“安居樂業”傳統的國人來說有著非凡意義,對穩定民心意義重大。不動產產權是70年還是永久,關乎民生,也是民心穩定之所在,維護產權就是維護法制。從國家經濟運行看,產權制度是現代國家治理體系的基石。今年4月,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楊立新提出了關于續期的三個方面考慮建議,首先是將一些30、40年的商服物業續期到與住宅同等的70年;第二是到達70年期限的建筑即取得永久使用權;第三取得永久使用權后,確定使用權人與國家所有權人之間的關系,立法收稅(不要過高)。不得不說這個建議能夠代表大多數民眾意愿,如果能得到落實,不僅能夠平抑房價,還能讓人們的內心漸漸豐富而強大起來。
如果是永久產權也是留給子孫后代的財產
西安市安東街的立豐公寓小區建于1997年,是西安市比較早的商品房小區之一。房子是老百姓安身立命的大事,大家都關注。我們小區現在將近20年的房子,已經很老舊了,小區部分人都已經買了新房住。房子肯定是住不了70年,但如果是永久產權,也算是留給子孫后代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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