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實施新規倒計時 異地銷卡可但行有條件
轉眼間,就要進入銀行實施新規倒計時了。
在這之前,信用卡逾期不僅要產生信用卡滯納金,還要產生逾期利息。而從2017年1月1日開始,信用卡滯納金將被取消,改為收取違約金,且不再“利滾利”。
至于違約金怎么收、收多少,都由銀行和辦卡的人通過協議來規定。真是讓人“感動”有木有~
近日,工、農、中、建、交、招行、浦發、中信等多家銀行發布公告,將滯納金調整為違約金,收費標準按照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收取,同時取消超限費。
什么是超限費?
信用卡超限費簡稱超限費,指持卡人在一個賬單周期內,累計使用的信用額度在賬單日當天超過該卡實際核準的信用額度時,持卡人須對超額部分按一定比例繳納超限費。
也就是說,信用卡持卡人超過發卡銀行批準的信用額度用卡的行為(包括消費、取現等用卡行為)視為超限。
而最容易被消費者碰到的是節假日期間“臨時額度”提高導致的超限費現象,不過取消以后也就不用擔心了。
還有,16家銀行的借記卡能有條件異地注銷了哦!估計這是值得為大家奔走相告滴~只是要注意的是,可以異地注銷但有“條件”,具體參看下圖國內16家上市銀行借記卡異地注銷條件和費用概覽。
( 以北京為準,其他省份或稍有不同。)
影響異地銷卡的因素有哪些?
* 短信通知
開通短信通知可能影響異地銷卡。以北京地區農行為例,異地銷卡的條件之一是沒有開通短信通知業務。當然,該業務可以通過網上銀行、掌上銀行取消。如果沒開網銀,則只能回原辦卡地銷卡。
* 第三方存管
如果因為買賣股票、基金等簽訂第三方存管協議,多家銀行會要求先取消協議。農行、交行、招行客服均表示,若借記卡開通了第三方存管、理財投資等不支持跨分行注銷的協議,則只能持卡回原開卡地區銷戶。
哪些原因導致不能異地銷卡?
1. 用銀行卡交水電費十分便捷,但興業銀行客服表示,如果用借記卡辦理過水電費代繳等代扣代繳業務,又沒有取消,則不能異地注銷。
2. 卡后長期擱置不用也不行。建行規定,其借記卡三年不用會變成“睡眠卡”,無法異地注銷。
不過,浦發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南京銀行等條件相對寬松,即使借記卡捆綁有第三方存管、代繳代扣、短信通知等業務,一般情況下也可以辦理異地銷卡。
另外,部分銀行規定,銷卡時需補交所欠年費與小額賬戶管理費。普通借記卡的年費一般為每年10元。小額賬戶管理費是銀行針對日均余額低于一定數額的賬戶收取的費用,一般為每季度3元。
對于長期不使用的借記卡,即便欠有年費或管理費,也不會影響持卡人的信用。但是,該借記卡會“占用一個名額”,還是建議銷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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