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財產侵權的規定是怎樣的?私有財產的范圍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3-05-16 09: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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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律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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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有財產侵權的規定是怎樣的

私有財產侵權的規定如下:

1.私有財產侵權的,按照財產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計算賠償金額;

2.標的物完全毀損、滅失的,要按照該物在市場上所對應的標準全價計算;

3.如果該物已經使用多年的,其全價應當是市場相應的折舊價格;

4.沒有市場價格的,應當按照有關部門的評估價格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條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第二百三十七條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二、私有財產的范圍

民法典規定:“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

法律未禁止私人所有的財產,均可成為私人所有權的客體,包括合法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私人所有權由所有權人或者其代理人行使。

1.私人合法財產的保護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占、哄搶、破壞。

2.法人財產權

營利法人對其不動產和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營利法人以外的法人,對其不動產和動產的權利,適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章程的規定。

三、侵犯財產權益怎么起訴

侵犯財產權益起訴的方式如下:

1.撰寫起訴狀,收集相關證據;

2.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提交起訴狀及其副本;

3.法院受理后,符合起訴條件會立案;

4.按照規定舉證期限提供證據;

5.按照通知的開庭時間、地點,參加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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