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就業計劃和派遣的依據是什么?落實畢業生就業計劃的重要方式是什么?

發布時間:2023-05-26 1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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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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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協議書的作用是作為畢業生制定就業計劃和派遣的依據。經供需見面和雙向選擇后,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就應當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如果未經學校同意,畢業生擅自簽定的協議無效。

法律依據: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

供需見面和雙向選擇活動是落實畢業生就業計劃的重要方式。各部委、各地方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負責管理舉辦本部門、本地區的畢業生就業供需見面和雙向選擇活動,其它部門不得舉辦以畢業生就業為主的洽談會或招聘會。舉辦省級上述活動要報國家教委備案,跨省區、跨部門的有關活動須報國家教委審批。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第二十四條

經供需見面和雙向選擇后,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制定就業計劃和派遣的依據。未經學校同意,畢業生擅自簽定的協議無效。

標簽: 就業協議 協議書作用 工作暫定 就業規定

   原標題:制定就業計劃和派遣的依據是什么?落實畢業生就業計劃的重要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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