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因工死亡,公司卻無力賠償_全球觀點

發布時間:2023-05-17 11:13:58
編輯:
來源:中華網河南
字體:


(資料圖)

“這個案子終于有了一個滿意的結果,賠償到位后我們立馬向法院申請結案。”“這個方案緩解了我們公司資金困難的問題,我同意,也服從法院判決,不再上訴了。”近日,在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區檢察院舉行的公開聽證會現場,一起歷時多年的賠償糾紛得到妥善解決,當事雙方分別作了上述表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代表、民營企業家代表等20余人共同見證了這一場景。

2019年3月,連云港某水產有限公司(下稱水產公司)職工王某駕駛電動自行車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經公安機關認定,王某與肇事方承擔事故同等責任。同年9月,經王某家屬提出申請,贛榆區人社局認定王某屬于因工死亡。水產公司不服,申請行政復議,連云港市人社局維持了贛榆區人社局的認定。水產公司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歷經一審、二審,均未獲得支持。其間,王某家屬申請工傷賠償爭議仲裁,贛榆區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要求水產公司一次性支付工亡補助金、親屬撫恤金等90余萬元。水產公司遂向贛榆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后經一審、二審,法院均駁回水產公司的訴訟請求。其間,王某家屬一直未獲得工傷賠償,該起糾紛一直未得到妥善解決。

今年2月,贛榆區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該案線索,遂向連云港市檢察院作了匯報,連云港市檢察院決定協同兩級院力量一體化辦理該案。承辦檢察官經初步調查發現,水產公司因資金不足,無法一次性承擔賠償責任。

為推動執行問題解決,承辦檢察官來到王某家里走訪了解情況,希望家屬體諒企業難處,適當降低賠償要求。王某家屬表示同意調解。隨后,承辦檢察官又來到水產公司,企業負責人表示,公司確有困難,難以承擔。

對此,檢察官翻閱大量資料并多方咨詢,最終發現了一條法律規定:用人單位無力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可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墊付。而且,贛榆區法院已有3起類似案件判決是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墊付。經咨詢贛榆區人社局,檢察官確認該案符合先行墊付的條件。該院結合前期走訪調查認為,該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已逐步向好,有分期支付的能力,遂與贛榆區人社局積極溝通。在了解相關情況后,贛榆區人社局認為可以先行墊付。

這也就有了開頭的一幕。經過公開聽證,當事雙方一致同意該院提出的化解方案:由贛榆區人社局先行墊付因工死亡補助金、撫恤金等共計80萬元,后由贛榆區人社局與水產公司簽訂分期履行協議;王某家屬向法院申請結案,解除對涉案公司的執行措施。(記者 盧志堅 通訊員 孫鑫鑫 臧明宏)

標簽:

   原標題:職工因工死亡,公司卻無力賠償_全球觀點

>更多相關文章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