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二條的內容是什么?鑒定材料包括哪些內容?_焦點速遞

發布時間:2023-06-19 11: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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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制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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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醫鑒定流程有:

1、辦案機關向司法鑒定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2、委托人委托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

3、司法鑒定機構受理鑒定委托后,指定本機構具有該鑒定事項執業資格的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

法律依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一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辦案機關的司法鑒定委托。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二條

委托人委托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并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

訴訟當事人對鑒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則所稱鑒定材料包括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比對樣本材料以及其他與鑒定事項有關的鑒定資料。

標簽: 法醫鑒定 司法鑒定 鑒定程序 程序通則

   原標題: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二條的內容是什么?鑒定材料包括哪些內容?_焦點速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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