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浉河區訴源治理“三三制”試點改革顯成效

發布時間:2023-05-22 10: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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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華網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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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人民群眾維權意識普遍增強,從信陽市浉河區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立案數據來看, 2016年3870件,2021年8418件,民事案件漲幅達到200%以上。因此,加強訴源治理,將矛盾糾紛解決在訴前成了維護社會穩定的重點工作。

然而,矛盾化解是一個系統化、著眼于全局的工程,在訴源治理過程中,由于人案矛盾突出,單純依靠法院化解矛盾顯得“勢單力薄”,矛盾化解的效果也不明顯。

信陽市浉河區訴源治理“三三制”試點改革顯成效

為了從源頭上解決問題,浉河區法院主動通過各種形式向浉河區委政法委匯報,推動訴源治理從法院主推到黨委主抓,在浉河區委政法委的重視下,2022年4月和2022年8月,浉河區平安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分別印發《浉河區加強訴源治理工作實施方案》《關于進一步加強浉河區訴源治理工作的通知》,正式將“訴源治理”這一工作納入黨委主抓的范疇,構建了黨委領導下多方協同、權責明晰、運行規范、高效聯動、數據共享的訴源治理工作機制。

在此基礎上,浉河區委政法委在訴源治理上借鑒先進地區的工作經驗,依托浉河區法院東雙河法庭,在法庭轄區鄉鎮試行“三三制”調解工作機制,實行三級三輪調解,由村(社區)、鎮(街道)和縣區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依法進入訴訟程序。

信陽市浉河區訴源治理“三三制”試點改革顯成效

例如近期通過“三三制”成功調解的一起案件:村民吳某因發生交通事故導致李某車輛受損,李某的保險公司依據保險合同代為償還了李某車輛損失,保險公司于2023年4月起訴至法院向吳某進行追償。該案件由被告吳某所在的譚家河鄉大橋村村委會進行第一輪調解,村委會對本村居民都比較了解,知道吳某在外地務工,便電話與其聯系開展調解工作,出于對本村村委會的信任,吳某主動向保險公司履行了義務,這起矛盾糾紛的化解不僅保護了企業的利益,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還免除了雙方的訴訟成本,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

如果社區、街道都解決不了怎么辦?

信陽市浉河區訴源治理“三三制”試點改革顯成效

在王某與信陽市某實業公司追索勞動報酬一案,被告所在的村和鄉進行了兩輪調解,但被告公司表示經營不善,需清賣資產后再付給原告,因該工資拖欠時間過長,原告不同意,該案轉入法庭的訴調對接室,在查看了村、鄉的調解記錄后,法庭的法官、法官助理與鄉平安辦取得聯系,與平安辦一起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從保護企業和保護勞動者權益平衡的角度,雙方達成了分期履行的調解協議,既給企業爭取了籌措資金、繼續生產的機會,也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三三制”調解工作機制由村(社區)、相關職能部門進行首輪調解;調解未果將調解情況(主要填寫調解經過、未能成功的原因等)填入《浉河區訴源治理三三制調解情況運行表》加蓋印章后轉入鎮(街道)或專業調解委員會(司法所)進行第二輪調解;仍調解未果的,將調解情況(主要填寫調解經過、未能成功的原因)填入《浉河區訴源治理三三制調解情況運行表》加蓋印章后轉入區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或者法院專業化調解室進行第三輪調解;第三輪調解未果的直接導入立案訴訟程序,形成立體式矛盾糾紛調解網絡,確保矛盾糾紛在立案前有效化解。同時,浉河區法院安排專門的員額法官對訴前調解的全流程進行對接指導,特別是對于當事人雙方在外地的、調解有困難需要專業法律指導的可及時與法官進行聯系,共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三三制”調解工作機制試點改革從今年3月份開展以來,通過該模式化解糾紛十余起,調解成功率達50%,其他未能成功的案件,由于調解過程中詳細記錄了調解的經過,給后續的審理帶來了便利,更有利于法官找清問題癥結,化解矛盾糾紛。同時,該機制體現了基層法庭主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構建以黨委政府為主導,法官、鄉鎮領導、人民調解員、村支書協調聯動的網格化訴源治理體系,有力助推了營商環境和社會和諧穩定。(袁志磊 王春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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