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的意思表示構成法律行為嗎?被擔保債務的免除則使保證債務消滅嗎?

發布時間:2023-05-19 10: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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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巴中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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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僅依債權人表示免除債務的意思而發生效力,其原因如何,在所不問。所以,免除為無因行為。

雖然免除的原因可以是有償也可以是無償。如有的為贈與,有的為對等給付,也有的為和解,但免除本身則是無償的。即使為使債權人免除債務而約定對待給付,也不因此而使免除具有有償性。

免除的意思表示不需特定方式,無論以書面或言詞為之,或者以明示或默示為之,均無不可。所以,免除為非要式行為。

免除為債權人處分債權的行為,因而需要債權人具有處分該債權的能力,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為免除行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免除或征得其同意。

免除應由債權人向債務人以意思表示為之。向第三人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發生免除的法律效力。

免除的意思表示構成法律行為。因此,民法關于法律行為的規定適用于免除。免除得由債權人的代理人為之,也可以附條件或期限。

免除為單獨行為,自向債務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產生債務消滅的效果。因而,一旦債權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回。

免除發生債務絕對消滅的效力。免除全部債務時,全部債務絕對消滅;免除部分債務時,部分債務消滅(《合同法》第105條),合同不終止。因免除使債權消滅,故債權的從權利,如利息債權、擔保權等,也同時歸于消滅。

免除為處分行為,僅就各個債務成立免除。因合同所生的全部債務,如兩個對立的債務,只有一一將它們免除時,才發生全部免除的效力,即合同關系消滅的效果。僅免除部分債務的,合同關系僅部分終止(《合同法》第105條)。免除不得損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例如,已就債權設定質權的債權人不得免除債務人的債務,而以之對抗質權人。

保證債務的免除不影響被擔保債務的存在,被擔保債務的免除則使保證債務消滅。

在債務被全部免除的情況下,有債權證書的,債務人可請求返還債權證書。

標簽: 免除僅依債權人 免除為債權人處分債權

   原標題:免除的意思表示構成法律行為嗎?被擔保債務的免除則使保證債務消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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