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必須符合哪些條件?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內容是什么?

發布時間:2023-05-24 13: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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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制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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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可以找法院解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提起訴訟的,需要注意原告要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要有明確的被告,要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等。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標簽: 欠錢不還 收集證據 主張債權 提起訴訟

   原標題:起訴必須符合哪些條件?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內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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