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首席的“帽子”不能亂戴 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發布時間:2022-03-08 09:29:02
編輯:
來源:金融投資報
字體:

近日,中國證券業協會下發《關于加強行業機構首席經濟學家自律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文件,為券商首席經濟學家立規。從此,券商首席經濟學家的帽子就不能亂戴了,此舉對于規范首席經濟學家的管理,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有著積極意義。

根據《通知》精神,首席經濟學家應當為公司正式員工,對外發布研究觀點、言論須符合《發布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范》的規定。同時,券商聘任首席經濟學家的,應推薦其加入中國證券業協會“首席經濟學家委員會”,首席經濟學家應自覺接受協會的自律管理,簽署《證券基金行業首席經濟學家自律倡議書》。

《通知》還明確規定,券商公司承擔首席經濟學家管理的主體責任,應按相關規定加強首席經濟學家管理,建立有效的聲譽風險管理機制。參照《發布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范》,對首席經濟學家對外發表研究觀點、言論進行事前報備,防范聲譽風險,維護行業聲譽。將假冒、仿冒公司首席經濟學家觀點、言論的情形納入公司聲譽風險管理,及時澄清事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從內容來看,《通知》的出臺顯然是有的放矢。畢竟不久前,在網絡社交平臺上,有券商首席經濟學家因為發布不適言論,被社交平臺禁言。而有關券商表示,該“券商首席”并非從業人員,甚至不是券商的正式員工,所謂“首席經濟學家”原來是“編外首席”。而據了解,這種“編外首席”決非絕無僅有。券商首席經濟學家“外包”是行業內的“公開秘密”。

正是基于券商首席經濟學家所存在的某些問題,因此,中證協為其立規是很有必要的。畢竟券商首席經濟學家在行業中扮演著重要角色,他不僅代表著所在券商或掛職券商的形象,同時也是權威的象征,是所在券商中最具權威、最有影響力的人,并且一個優秀的券商首席經濟學家,他甚至指引著行業的方向,代表著行業的標桿。如中國經濟學界泰斗級人物吳敬璉曾是中金公司的首位首席經濟學家。

正因為券商首席經濟學家在行業中的重要地位,中證協將對券商首席經濟學家的監管提上日程顯然是有必要的。這首先是規范券商首席經濟學家言行的需要。比如,要求券商首席經濟學家自覺接受中證協的自律管理,簽署《證券基金行業首席經濟學家自律倡議書》,同時要求券商首席經濟學家對外發布研究觀點、言論須符合《發布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范》的規定,如進行事前報備,防范聲譽風險,維護行業聲譽等。避免券商首席經濟學家利用自己在行業的影響力,發布不實言論來誤導市場,誤導投資者。

其次,為券商首席經濟學家立規,這也是基于追責的需要。比如,要求券商首席經濟學家必須是券商員工,這顯然更有利于追責。如果只是“編外首席”,要對其追責顯然會困難許多。又比如,《通知》明確規定,券商公司承擔首席經濟學家管理的主體責任,應按相關規定加強首席經濟學家管理。這就明確了券商對于首席經濟學家所要承擔的責任。一旦券商未盡到管理之責,那么在追責之時,券商同樣需要承擔相應的管理不善之責任。

此外,為券商首席經濟學家立規,這也有利于凈化市場,保持投資者合法權益。規范券商首席經濟學家的言行,特別是要求券商首席經濟學家必須是券商員工,這顯然是有利于對券商首席進行管理,避免券商首席發布不實言論誤導市場,這本身就有利于凈化市場,是對投資者負責的一種做法。不僅如此,在方便對券商首席追責、明確了券商責任的情況下,這也有利于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一旦投資者被券商首席的言論所誤導,那么投資者就可以依法追責,是券商首席的責任時,就追究券商首席的責任,該是券商應該承擔的責任,就追究券商的責任,避免了目前的“編外首席”令投資者索賠難的問題。

標簽: 券商首席 不能亂戴 保護投資者 合法權益

   原標題:券商首席的“帽子”不能亂戴 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更多相關文章
最近更新
www.bennys.cn 中國項目城網 - 關于我們 - 聯系方式 - 版權聲明 - 招聘信息 - 友鏈交換 - 網站統計
Copyright© 2014-2017 中國項目城網(www.bennys.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2020036824號-1 未經過本站允許,請勿將本站內容傳播或復制.
聯系我們:562 66 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