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孩子撫養權怎么判?起訴離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發布時間:2023-05-11 09: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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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制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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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孩子撫養權怎么判

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或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意見》還規定: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起訴離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財產清單、房產證等。

(4)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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