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關于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包括哪些?個人信息泄露可能的途徑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3-07-05 09: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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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魔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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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關于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包括哪些?

《民法典》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才能收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一條 【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四條 【個人信息的定義】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

個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適用有關隱私權的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第一千零三十五條 【個人信息處理的原則和條件】處理個人信息的,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過度處理,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征得該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公開處理信息的規則;

(三)明示處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

(四)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

個人信息的處理包括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個人信息泄露可能的途徑有哪些?

目前,個人信息的泄露主要有以下途徑:

1、利用互聯網搜索引擎搜索個人信息,匯集成冊,并按照一定的價格出售給 需要購買的人;

2、旅館住宿、保險公司投保、租賃公司、銀行辦證、電信、移動、聯通、房地產、 郵政部門等需要身份證件實名登記的部門、場所,個別人員利用登記的便利條件,泄露客戶個人信息;

3、個別違規打字店、復印店利用復印、打字之便,將個人信息資料存檔留底, 裝訂成冊,對外出售;

4、借各種“問卷調查”之名,竊取群眾個人信息,他們宣稱只要在“調查問卷表” 上填寫詳細聯系方式、收入情況、信用卡情況等內容,以及簡單的“勾挑式” 調查,就能獲得不等獎次的獎品,以此誘使群眾填寫個人信息;

5、在抽獎券的正副頁上填寫姓名、家庭住址、聯系方式等可能會導致個人信息泄露;

6、在購買電子產品、車輛等物品時,有的商家填寫非正規的“售后服務單” 被人利用了個人信息;

7、超市、商場通過向群眾郵寄免費資 申辦會員卡時掌握到的群眾信息,通 過個別人向外泄露。

標簽: 個人信息保護 民法典關于個人信息保護

   原標題:民法典關于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包括哪些?個人信息泄露可能的途徑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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