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三包有效期是多久?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哪些規定?

發布時間:2023-05-19 09: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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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律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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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9條明確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2、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日”: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15日”: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為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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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 三包有效期

   原標題:法律規定三包有效期是多久?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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