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繼承?宅地基轉讓協議有效是否?

發布時間:2023-05-25 13: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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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海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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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繼承?

1、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采取了兩種不同的規定:

2、對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農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繼承。對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內,承包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個人的名義而非農戶進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繼承人自然可以繼承。

3、土地承包經營權屬于物權,城市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4、土地承包經營權系用益物權,用益物權人行使權利,應當遵守法律有關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資源的規定。所有權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權人行使權利。

宅地基轉讓協議有效是否?

1、宅基地轉讓協議有效,但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間對宅基地上的房屋進行過戶交易。滿足條件的雙方當事人共同攜帶有關證明文件、材料向當地縣、市土地管理部門提出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申請即可。

2、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標簽: 土地承包經營權 家庭承包 用益物權

   原標題: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繼承?宅地基轉讓協議有效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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