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發布高層次人才支持辦法,涉及生活補貼、購房補貼、配偶安置

發布時間:2023-08-29 08: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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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樂居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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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漯河發布消息,近日,漯河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近日聯合印發的《漯河市高層次人才支持辦法》對生活補貼、購房補貼、配偶安置、培養激勵等支持政策和待遇進行了明確。


(資料圖)

生活補貼

漯河市全職新引進的A類人才,給予500萬元生活補貼,或按“一事一議”辦法研究確定;

全職新引進的B、C、D、E類高層次人才,分別給予200萬元、40萬元、20萬元、20萬元生活補貼;

全職新引進的F類人才中,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給予8萬元生活補貼;

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才、高級技師給予6萬元生活補貼;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雙一流”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或QS世界大學排名前500名海外高校本科生給予3萬元生活補貼。按照4∶3∶3的比例,由市財政分3年發放。

省選派到我市企事業單位服務的博士服務團成員及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進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每人每月可享受2000元生活補貼,由市財政按年度發放。

柔性引進人才的生活補貼數額,原則上不超過全職新引進相應層次人才的五分之一,經相關部門依據服務方式、服務時間、服務績效等認定后,由市財政按年度發放。

購房補貼

漯河市全職新引進的A、B、C類高層次人才,分別給予200萬元、120萬元、80萬元在漯購房補貼。

全職新引進的D、E、F類高層次人才,三年內在漯河購買首套住房的,D類人才給予40萬元、E類人才給予30萬元購房補貼;F類人才中,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給予10萬元購房補貼;

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才、高級技師給予8萬元購房補貼;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雙一流”全日制本科生或QS世界大學排名前500名海外高校本科生給予4萬元購房補貼。憑購房合同等憑證,由市財政一次性發放。

配偶安置

引進的A、B、C、D、E類人才及F類人才中的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才、博士研究生人才配偶,需就業安置工作的,按照“對等、合規、自愿”的原則,根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配偶工作單位性質、工作經歷、個人條件及意愿,依法依規、多措并舉統籌協調解決。

培養激勵

鼓勵高層次人才首次認定后,努力提升更高層次。全職人才層次提升經認定后,由市財政一次性給予獎勵,提升到A類的人才獎勵100萬元,提升到B類的人才獎勵50萬元,提升到C類的人才獎勵10萬元,提升到D類的人才獎勵5萬元。同時享受提升后同層次人才子女入學、醫療保健等待遇。

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經批準參加國家許可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取得博士、碩士學位的,由同級財政分別負擔其學費的70%、50%,剩余部分由個人負擔。

企業人員通過繼續教育取得博士、碩士學位的,鼓勵用人企業參照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標準給予獎勵或補助。

漯河高層次人才認定分為6類

國際一流人才(A類)、國內一流人才(B類)、省內一流人才(C類)、省內青年拔尖人才(D類)、市內一流人才(E類)、市內優秀(青年)人才(F類)。其中:A類人才主要為科研水平或技術成果處于領先地位、具有開創性和重大價值的人才,或國際的企業經營及金融管理人才;

B類人才主要為科研水平或技術成果處于國內領先地位、具有引領性和重要價值的國家級領軍人才,或國際著名的企業經營及金融管理人才;

C類人才主要為科研水平或技術成果處于省內領先地位、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和較大發展潛力的省級領軍人才;

D類人才主要為取得同行專家認可的科研或技術成果,在科研活動中嶄露頭角、脫穎而出,具有一定創新能力和發展潛力的省內青年拔尖人才;

E類人才主要為科研水平、學術水平或技術成果處于市內領先地位、在省內有重要影響的人才,未納入省內一流人才的各類省級專家;

F類人才主要為具有一定的科研水平、創新能力和發展潛力的市內優秀(青年)人才。

高層次人才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嚴謹的科研作風和科學、求實、團結、協作的精神;有較強的創新創業能力,學術技術、經營管理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省內領先,能夠引領和帶動省、市某一領域科技進步、產業升級、文化繁榮、社會發展和管理服務水平突破或提升;A類人才不限年齡,B類人才一般應在65周歲以下,C、E、F類人才一般應在60周歲以下,D類和F類人才中碩士研究生、“雙一流”本科生一般應在45周歲以下,貢獻突出或急需緊缺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

符合條件的人員,可向用人單位提出認定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用人單位對申請人各項條件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出具推薦意見,連同相關證明材料按隸屬關系報有關部門認定。已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列入漯河市高層次人才信息庫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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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漯河市發布高層次人才支持辦法,涉及生活補貼、購房補貼、配偶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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