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訴訟費需要什么材料?撤訴之后訴訟費的退還標準是什么?

發布時間:2023-05-23 08: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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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巴中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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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撤訴之后訴訟費怎么退

撤訴之后訴訟費的退還標準是:按民事案件普通程序收取訴訟費的,退回一半的訴訟費。按簡易程序收取訴訟費的,撤訴后不再退回訴訟費。訴訟案件中,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找法網提醒您,根據《訴訟費交納辦法》第十五條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訴訟費交納辦法》第十六條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

自動撤訴后能否再起訴

自動撤訴后能再起訴。撤訴之后,當事人仍然可以同一事實同一理由起訴。撤訴并不代表放棄權利,撤訴的法律后果是訴訟時效中斷,而不導致訴權和實體權利的喪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六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三、

退訴訟費需要什么材料

退訴訟費需要材料如下:

1.身份證;

2.預交訴訟費單據;

3.銀行存折或者銀行卡,存折開戶人必須是本人,在上面注明“本人同意將訴訟費退到以下帳戶”并簽名確認;

4.銀行卡要寫明戶名、開戶銀行全稱。

標簽: 撤訴之后訴訟費 自動撤訴后能否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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