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民事訴訟怎樣寫訴狀書?工傷中誤工費賠償標準是多少?

發布時間:2023-05-31 10: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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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律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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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民事訴訟怎樣寫訴狀書?

(一)首部

1、標題文書上部正中寫“民事起訴書”。

2、當事人基本情況。在原告和被告欄目內,分別寫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文化程度、職業和住址。當事人的書寫程序是:

(1)原告,有幾個依次寫幾個。原告如有代理人,就寫在哪個原告的下一行。

(2)后寫被告,有幾個依次寫幾個。

(3)再寫第三人,有幾個依次寫幾個。

原被告如果是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時,就在原、被告欄內寫明單位名稱、地址,再寫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有委托代理人的,注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單位和職務。

(二)正文

正文是民事起訴書的主要部分,包括請求事項、事實和理由。

1、請求事項。即訴訟請求。要簡明扼要地寫出請求法院解決的民事權益的爭議問題,也就是案由。即請求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一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爭議的具體事項。如請求賠償,償還債務,履行合同等。

2、事實。即雙方爭議的具體問題,要把爭議的起因、經過、現狀、特別是爭議的焦點,具體地寫清楚。敘述案情時,必須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案件事實,敘事要明確,與爭議事實有直接關系的事實,要詳細敘述明白,與案件事實關系不大的,但又必須交待清楚的,可以簡要概括。

3、理由。即訴訟請求的根據,主要是列舉證據,說明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同時根據事實,依照法律有關規定,分析論證。

4、尾部。在正文之后,另起一行寫明致送機關,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狀人簽名或蓋章,注明具狀的年月日。

5、附項。這是民事起訴書的附加部分。應具體寫明民事起訴書副本的份數和證據的種類、名稱、數量以及證人的姓名、住址等。

工傷中誤工費賠償標準是多少?

職工受工傷的,不叫誤工費,應為停工留薪期。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第三十二條規定,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治療終結后,影響勞動能力,可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要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或煤礦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受工傷,不僅要支付醫療費,還耽誤上班的時間。如果再不想辦法補回來一些,對受傷的勞動者來說無疑是有一次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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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工傷民事訴訟怎樣寫訴狀書?工傷中誤工費賠償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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