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和抵押的區別是什么?抵押權人有權處分抵押的房地產碼?

發布時間:2023-05-23 1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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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制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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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抵押可以直接處置嗎

抵押可以直接處置。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抵押權人有權處分抵押的房地產:

1.債務履行期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債務人又未能與抵押權人達成延期履行協議的;

2.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無人代為履行到期債務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到期債務的;

3.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產的;

4.抵押人違反法律的有關規定,擅自處分抵押房地產的;

5.抵押合同約定的其它情況。

二、房屋抵押買賣流程

房屋抵押買賣流程:

1.提前還款,解除抵押。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后,由原業主一次性提前歸還尚欠銀行的全部貸款余額,之后銀行釋放抵押權,由房地產交易中心注銷抵押登記,如此,原業主就取得了該房屋的完全產權,接下來,雙方即可按照一般的二手房買賣流程完成交易。

2.辦理轉按揭。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后,雙方共同向原業主的原貸款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手續。

3.買方替原業主提前還貸。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后,買方將應當支付的首期房款專項用于幫助房東歸還貸款余額。

三、質押和抵押的區別是什么

質押和抵押的區別如下:

1.質押和抵押的根本區別在于是否轉移擔保財產的占有。

2.抵押不轉移對抵押物的占管形態,仍由抵押人負責抵押物的保管;質押改變了質押物的占管形態,由質權人負責對質押物進行保管。法律快車提醒您,一般來說,抵押物毀損或價值減少,由抵押人承擔責任,質押物毀損或價值減少由質押權人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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