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賣房發現被離婚是怎么回事?真相是什么?
房主賣房發現被離婚是怎么回事?原因是什么?滿五非唯一少交稅近20萬

【房主賣房發現被離婚】這是怎么回事呢?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向稅務部門調取了孫女士繳稅的檔案材料后發現,在房主張先生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經中介人員操作,其婚姻狀態變成了“離異”,其住房也因此變成“滿五唯一”(房產證出證5年唯一住房、免征部分稅費)。一審法院判決解除雙方的購房合同,張先生與孫女士后均提起上訴。中介公司:操作“被離婚”職員已“失聯”。
出售名下“滿五非唯一”房產的張先生發現,買主孫女士被免交了18萬多元的個稅,對此存疑的他拒絕履行房屋過戶手續,被購房的孫女士告到法院,要求他履行合同。而后張先生以對方行為使自己承擔法律風險為由提出反訴。
此案一審期間,法院向稅務部門調取孫女士繳稅檔案材料時發現,在房主張先生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經中介人員操作,其婚姻狀態變成了“離異”,其住房也因此變成“滿五唯一”而免交稅費,法院判決解除雙方的購房合同,張先生與孫女士之后均提出上訴。
昨日上午,此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二審開庭審理,雙方就彼此是否存在過錯等焦點問題展開新一輪交鋒。
買房人免稅 房主被“離婚”
家住昌平區的張先生名下有位于東小口鎮的房屋一套,妻子名下有位于昌平區的另外一套房屋。2015年初,因孩子上學需要,張先生準備換房,于是想出售自己名下的涉案房屋并另行購買一套東直門附近海運倉小區或香餌胡同重點學區房屋。
2015年3月,在中介怡然居客公司的居間服務下,張先生與孫女士協商房屋交易事宜:由于張先生家庭名下有兩套住房,屬于“滿五非唯一”(房產證出證5年非唯一住房、需繳納個稅),經中介公司工作人員核算,需要繳納約18萬元的個人所得稅費。雙方最終以134.5萬元交易了房屋,并約定稅費由孫女士承擔。 全景財經網微信號:石化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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