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沒人住物業費能減免嗎?聽聽律師是怎么說的

發布時間:2021-12-31 09: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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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河南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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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未裝修、人沒入住,物業卻一直催著繳納足額物業費。業主納悶:沒住進去,就等于沒享受物業服務,為什么要繳納物業費?物業也委屈:活沒少干,物業費卻難收,自己很無奈……那么,空置房到底該不該繳物業費?沒有入住,物業費能不能打折收取?

事例

房子未裝修、未入住,卻要繳納足額物業費,部分業主有疑問

近日,家住鄭州的趙先生打來熱線電話,向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表示,2018年,他在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買的商品房交付了,“小區是提前交房的,部分公共區域未完全建設好。所以,當時物業與業主約定,物業費的繳納為繳一抵三(繳納一年抵三年)。”趙先生說,如今三年過去了,物業開始催繳物業費了。但他認為,房子他沒有裝修,也沒有入住,相當于沒有享受到物業服務,繳納足額物業費不合理。

與趙先生有類似想法的業主還有許多。市民蘇女士在鄭州西郊購買了一套房屋,去年年底交房時,物業推出了繳納10個月物業費贈送2個月的優惠措施,她就繳納了。

不過,房屋交付后,蘇女士并未入住,如今,物業也開始催繳足額物業費了,“我覺得空置房繳納足額物業費不太合理,聽說有的小區,會針對未入住的業主實行減免政策,物業應該學習一下。”

看法

1

業內人士:會有物業私下推出優惠措施,但現實中很少

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采訪了多位知名開發商物業、業內人士,多數人表示,自己所在的物業公司并未推出針對未入住業主的物業費減免措施,但聽說有企業這樣做過。

鄭州某物業公司住宅事業部一負責人表示,有物業會與空置房業主私下溝通,采取一些減免措施。

還有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稱,在鄭州,住宅實行物業費減免措施的很少,但商業項目有這種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業內人士都表示,一般情況下,即便是空置房,業主也需繳納足額的物業費。實行物業費優惠舉措的,一般都是物業公司與業主私下進行的協商,現實中很少有這種情況。

河南省物業商會秘書長張國強介紹,針對空置房屋的物業費減免政策,我省沒有相關規定,大多都是執行交房后足額繳納物業費的政策。

2

律師:沒有入住不是拒繳物業費的理由

駐馬店市平輿縣人民法院速裁三團隊負責人、一級法官王少華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944條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員支付服務費。

王少華說,小區的物業服務費主要是公共性服務收費,并非針對專門某個業主的服務。無論業主是否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應當繳納相應物業費。單個業主稱自己沒有享受或者沒必要享受小區物業服務,不能作為拒繳物業費的抗辯。

此外,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少春律師也稱,沒有入住不是拒繳物業費的理由。

他山之石

部分城市出臺規定,空置房業主可享受物業費“打折”優惠

據了解,空置房屋的物業費減免政策,國家暫未有明確規定,但部分地區已有相關地方性法規。

比如,河北省滄州市發布的《滄州市住宅區物業服務等級標準和等級基準價實施辦法》就明確規定,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后沒有裝修且無人居住的空置住房,業主應事前向物業服務企業書面說明,經確認后物業服務費和電梯運行費按收費標準的80%交納。

湖北省咸寧市發布的《咸寧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規定,房屋交付之日后的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承擔。房屋交付后一年內無人入住的空置期間,業主按照合同約定標準70%比例承擔物業服務費。

提醒

這些情況下,業主可以拒繳或少繳物業費

鄭州一基層法院法官提醒,如果業主遭遇以下幾種情況,是可以拒絕或少繳物業費的:

1.物業費的收取應該從業主收到收房通知書之日算起,而不應該從購房合同寫明的交房日期算起。如果開發商沒有通知業主收房,因此延遲收房的,業主可以拒絕繳納這段時間的物業費。

2.對于物業公司要求繳納供熱、中央空調等動力設備產生的能源費用不在業主繳納范圍內的,可以拒絕繳納。

3.物業提供合同內未約定或未經業主同意的服務時,業主有權拒繳。

4.物業公司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情況,業主對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繳。

5.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文件原件的情況,業主可拒繳。(頂端新聞·河南商報首席記者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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