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庭審活動須全程同步錄音錄像
最高人民法院修訂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庭審活動錄音錄像的若干規定》自2017年3月1日起實施。
根據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法庭內配備固定或者移動的錄音錄像設備,對庭審活動進行全程錄音錄像。當事人、辯護律師、訴訟代理人等可依法查閱、復制、謄錄庭審錄音錄像,必要時人民法院應當配備相應設施。但未經人民法院許可,任何人不得對庭審活動進行錄音錄像。

想獲取財富的秘密,關注微信號公眾號:石化寶(bweipan),回復“理財”獲取財富秘籍
10/12 首頁 上一頁 8 9 10 11 12 下一頁 尾頁
原標題:2017年3月起實施的這些新規 哪些與你有關?